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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8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时间:2023-12-01 17:33 浏览: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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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8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济南莲花山景区
2.青岛明月海藻世界景区
3.淄博岜山中医药健康旅游景区
4.淄博齐文化博物院
5.莱阳白垩纪国家地质公园
6.日照磴山风景区
7.聊城景阳冈酒文化旅游景区
8.滨州蒲湖风景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日至11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邮箱:sdwlzykf@126.com
传真:0531-51791765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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