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第三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结果公示

经自愿申报、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审查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实地评定后,认定28家单位达到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标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
电话:0531-5179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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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0000
附件:第三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单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

第三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