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万元!济南启动首批“泉城好品”品牌遴选工作

品牌是企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是打开市场的“金钥匙”。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品牌战略,打响“泉城好品”区域公共品牌,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开展第一批“泉城好品”品牌遴选,首批品牌数量不超过40个。
此次遴选分为“泉城好品”(产品)、“泉城好品”(服务)两个类别,聚焦全市四大主导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遴选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产品或服务模式属全国首创或可填补国内空白、市场占有率高、品牌影响力大、行业引领示范性强的济南本土品牌。
申报“泉城好品”的品牌主体应符合以下要求:在济南市域内连续经营3年以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或济南市高端品牌培育入选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监测体系,具有较强的质量保证能力;申报的产品应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居省内同行业前列;申报的服务应具有创新性理念,有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服务手段,适应现代生产或生活服务需求。每家品牌主体每年仅可申报一类产品或服务,已入选“好品山东”品牌体系的产品或服务,不再重复申报。
根据遴选条件,各区县(功能区)质量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有意向的企业可向各区县(管委)市场监管部门质量发展科室联系报送,并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确认产品、服务申报类别,按相关要求填报有关资料信息和开展自评打分。
届时,市质量强市办公室将牵头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资格筛查及材料符合性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产品和服务进行专家评审。最终,结合审核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情况,综合评价拟定第一批“泉城好品”品牌建议名单。
“泉城好品”品牌遴选既是对企业品牌实力的认可,更是对质量的诠释。2023年7月,济南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 争创质量强国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首次为“泉城好品”品牌设立“奖励金”,对新获得“泉城好品”的单位最高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