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综合评价前十城市公示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2021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拟激励地市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领域督查激励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32个市(地、州、盟,含直辖市下辖区县,以下简称地市)2021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提出拟激励地市名单(以行政区划为序),现予以公示如下:
北京市朝阳区
江苏省南京市
浙江省宁波市
江西省景德镇市
山东省青岛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
广东省深圳市
重庆市渝中区
四川省成都市
公示期自2022年3月1日至3月7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地市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传真:010-59881407
电子邮箱:chanyesi@mct.gov.cn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3月1日
来源:文化产业新视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