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参与发起成立全国首个数字文化产业联盟

     4月28日上午,由江苏文化产权交易所、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贵州文化产权交易所、甘肃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和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发起的“数字文化产业联盟”成立暨签约仪式在线举行,现场发布数字文化产业联盟公约,标志着全国首个由文交所联合发起的数字文化产业联盟诞生。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常务理事单位参加成立大会。

  发展数字经济,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是国家的重大战略规划。文化产业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借助数字技术实现产业变革与创新发展成为新的方向。现阶段数字文化产业细分领域繁多、发行平台层出不穷,参与企业良莠不齐,市场投机属性较强,因此引导并规范数字文化产业有序发展成为行业共识。

  文化产权交易场所作为政府批准,经部际联席会议审核备案的专业文化类资产交易服务机构,在提供平台服务、规范行业发展、监督行业风险方面具备相关优势与资质。因此在市场与政策衔接的过程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既具备政策优势,亦是使命担当。此次成立的数字文化产业联盟,以各省市文交所为抓手,规范行业发展,通过共建联盟,技术互通,实现各省市地区的优质文化项目和文化数字资产的跨区域展示、流通。

  会议发布了《数字文化产业联盟公约》,达成了从“行业自律、产业发展、风险防范”三个方面引导数字文化产业合规、科学、健康发展的共识。设立了专家委员会,旨在为数字文化产业的战略发展规划、统一标准制定提供专业指导。

  会议介绍了各省市地区的优质数字文化资源,明确了数字文化产业联盟运行模式。各文化产权交易所负责人就联盟成立及数字文化产业未来探索及规划一一作了发言。

  近期,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在数字文化产业领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号召,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与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联手打造了“海豹数藏”项目,该项目自启动以来已收到百余家文化类、科技类、服务类企业咨询。未来,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将借助“海豹数藏”和“数字文化产业联盟”,持续赋能资源类、服务类和平台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企业、景区、博物馆、个人艺术家等数字文化资源持有方,拥有广大客户群体的生产消费型企业,文创公司、设计公司等具备数字文化产业运营能力的机构,以及其他数字文化产业平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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