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评论 | 释放旅游消费潜力 需从短期和中长期考量
□ 作者 马振涛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提出持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的一系列举措,包括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推动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工业旅游、旅游演艺等创新发展,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深入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等。
结合政策文件,笔者认为,释放旅游消费潜力,需要从短期、中长期两个层面来考量。短期要做好局部创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实现旅游活动管控政策的动态调整;中长期要在走出疫情影响后,依托消费中心城市等载体,利用好税费减免等刺激政策措施,打造以旅游消费为重点的国内消费主战场。
短期看,旅游消费大幅承压。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重振旅游消费,需要在符合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情况下,尝试做好局部创新和旅游活动管控政策的动态调整:
一是创新产品及服务模式,加大适应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的旅游新供给。例如,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原有的旅游模式处于相对低迷的状态,而开发露营等周边游市场成为从业者努力“自救”、寻求突围的新路径。
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郊区露营”项目火热,以露营和房车为主打的野外旅游成为市场热点,“一篷难求”在很多疫情影响较小的城市周边地区成为常态。对于旅游从业主体而言,适应疫情防控阶段要求,有必要将露营等作为突破点,将其与传统、主流文旅业态,包括大型度假区、主题公园等结合起来,创造新供给。
旅游景区景点还可以借助云端,开展“云旅游”等新模式,鼓励导游群体加入景区直播行业维持运营和创收。《2022新旅游消费趋势报告》显示,“直播云旅游”已经被超过一半的Z世代年轻人所接受,11%的人表示“经常看”。“云旅游”这种方式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人们无法出行的遗憾,实现众多网友足不出户、尽览大好河山的愿望,同时也为疫情防控期间旅游行业留住人才打开了一扇窗户。
二是要持续调整旅游活动管控政策,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放开对室外旅游目的地旅游活动的限制,适度管控室内旅游活动场所,让更多希望去旅游的人放下心理包袱。
当然,旅游活动归根到底要建立在一定人流基础上。旅游活动的开展需要畅通、便捷的跨区域人员流动条件支撑。促进旅游消费,最重要的还是要打通交通梗阻,放松人员跨区流动限制,让游客流动起来,低风险地区应率先行动等。交通出行方面,要制定明晰的出行标准,让游客有相对明确的心理预期。
此外,旅游目的地也应探索适应防疫要求的旅游模式,将各种旅游服务设施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利用起来。通过建立闭环、做好监测等,消除政府、游客等顾虑,让旅游消费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启动起来。
从长期看,旅游消费潜力的释放,需要大量培育中等收入群体,创造更加优质、多元的产品服务供给,同时发挥消费中心城市等载体形式,利用好免税减免等刺激政策措施,打造以旅游消费为重点的国内消费的主战场。
实践表明,消费中心城市对旅游消费有着天然的需求;旅游消费发展状况,对一个城市的消费能力提升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以重庆市为例,尽管GDP排名居全国城市第五位,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全国30名之外,但城市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却仅次于上海和北京,居全国第三位。
重庆之所以能成为消费第三城,除了庞大的人口规模之外,旅游城市的支撑作用也不容小觑。作为网红城市,重庆庞大的旅游消费助力了消费崛起。有数据显示,2021年重庆市旅游总人次和总收入位居全国首位,旅游综合排名仅次于北京,位列全国旅游第二城。这充分表明,旅游消费对促进地方消费的重要作用。
再以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为例,借助离岛免税这块金字招牌,2021年,海南接待国内外游客8100.4万人次,同比增长25.5%,旅游总收入1384.3亿元,同比增长58.6%,较2019年增长30.9%;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97.62亿元,同比增长26.5%,增速全国第一。
当前,海南大力推进旅游消费领域对外开放,吸引境外消费回流,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推动旅游消费提质升级,正向着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稳步迈进。这既表明,旅游消费对拉动地区消费的关键作用,也进一步表明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推出税费减免等刺激政策措施,我国旅游消费潜力仍有巨大的提升和释放空间。
来源:中国旅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