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案例”开始征集!
时间:2023-10-25 17:18 浏览:443
分享:
“第十届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案例”
(一)申报单位:各地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旅游景区、旅游企业等。
1.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景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2.企业管理与运营中,在资源利用、产品设计、服务理念、跨界融合、消费场景、科技运用等方面,成功打造旅游创新发展模式。
3.满足大众旅游新需求,在行业内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创新发展模式具有可持续性,市场知名度、美誉度高,发展模式有示范意义。
(一)申报单位:各地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旅游度假区、文旅综合体管理部门等。
2.围绕新业态开发培育的旅游线路、旅游产品种类丰富,差异化价值高,吸引力强,游客参与度高。
3.新业态旅游基础设施完备,接待能力强、服务品质高。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旅游安全措施执行度高。
(一)申报单位:各地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文旅企事业单位等。
1.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效果明显,且具有鲜明的当地特色,可包含景区沉浸式展演演出、非遗工艺产品、特色民俗节庆活动等文旅融合形式。
2.能充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游客总体评价良好。
3.能彰显“旅游+非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旅游安全措施执行度高。
1.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当地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
2.红色资源富集、产品丰富,在讲好红色故事方面成效显著,在产业融合业态创新发展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效应。
3.旅游基础设施完备,交通便利,接待能力强、服务品质高,产品口碑好。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旅游安全措施执行度高。
(一)申报单位:各地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文旅企事业单位等。
1.在旅游管理服务、旅游技术应用、旅游营销、旅游预约预订、旅游适老化水平提升等方面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点独特。
2.在旅游管理方式和运营模式上革新迭代,形成创新驱动型发展机制,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方面居行业领先地位。
3.科技创新带动文旅产业经济效益增长显著,市场知名度、美誉度高,发展模式有示范意义。
(一)申报单位:各地政府部门、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文旅企事业单位等。
1.森林(草地)覆盖率、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较高,生态环境良好。
2.以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为前提,满足游客亲近自然山水、获得身心愉悦的旅游活动需求。
3.旅游要素齐备,旅游产业链完整,创新发展效果明显,美誉度高,发展模式有示范意义。
4.具有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具有旅游安全风险信息的提示发布机制。
(一)申报单位:各地政府部门、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文旅企事业单位等。
1.旅游资源丰富,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好、城市休闲功能活力强,本地居民及外来游客在旅游、休闲方面获得感强、满意度高,发展前景较好。
2.城市自然、文体活动休闲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旅游休闲产品布局合理、种类丰富;旅游休闲管理体制健全。
3.在休闲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方面创新性强,已探索出一套相对成熟的经验、模式,在全国有一定示范价值、引领功能。
(一)申报单位:各地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文旅企事业单位等。
2.推广内容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发挥“旅游+美食”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申报单位:各地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文旅企事业单位等。
2.推广形式多样、内容创新,通过营销推广取得良好市场效果,对推动旅游营销工作具有示范意义。
3.在塑造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等方面,获得媒体、市场的关注和认可。
(一)申报单位:各地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文旅企事业单位等。
1.顺应文旅消费新趋势,在丰富文旅产品新供给,激发文旅消费市场活力,打造文旅消费新潮流、新场景、新体验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深度融合商旅文体元素,在打造夜间消费聚集地、开发新消费业态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实践性、示范性与创新性。
3.能塑造文旅消费新品牌,在拉动地方经济、提升当地的旅游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报名细则
2.报名链接:http://152.136.58.23:8099/ 或登录活动官方网站中国旅游新闻网(www.ctnews.com.cn)首页“第十届中国旅游产业影响力案例”报名专区中注册,并按要求填报报名资料。3.推荐案例文字限1000字以内;报送图片1—2幅,要求jpg格式,每张图片不小于2M,清晰、有代表性;申报表盖章后作为附件以JPG或PDF文件上传,并上传word格式报名表。
4.报送单位须保证对报送照片或设计文件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报送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5.对于入选案例,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案例征集活动相关用途中无偿使用报送材料。
电话:010-85168070、010-85168191